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住院告知书
时间:202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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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感谢您到我院就诊。为了您能够顺利入院并得到及时、优质的医疗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办理住院手续
1. 办理住院手续时请携带住院单,患者本人身份证、儿童可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新生儿可提供出生证)及监护人身份证到对应科室登记。
2. 根据云南省/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享受云南省/昆明市医疗保险的患者及异地就医的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请出示相关卡证;如果入院登记时不能出示相关卡证,请在24小时内到出入院办理处补办手续,否则将影响到相关医疗费用的支付与报销。
3. 由于因患者或其近亲属登记住院时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其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的真实身份证信息不符,导致医保费用不能报销、无法进行手术(包括相关治疗)及其它一切后果均由患者和其家属自行承担。
二、病房环境介绍
1. 本院为无烟医院,住院期间严禁吸烟。
2. 住院期间请勿在病区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3. 本院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期间请勿擅自外出。
4. 住院期间外出检查均有工作人员陪同。
5. 原则上不允许家属陪住,经过评估需陪护时,固定1 名陪护人员,实行一患一护。
6. 医院实行探视制度,具体探视时间请咨询各病区护士站。
三、安全告知
1. 用药安全: 住院期间口服药物由您的责任护士定时统一发放,除医生嘱咐吃的药物外,请勿擅自使用自带药物。
2. 消防安全:严禁使用明火、禁止携带酒精、打火机及其他危险品进入病房。
3. 用电安全:严禁使用自带家电或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床头氧气道上的电源插口充电。
4. 安全防范:请您注意自身安全,防止跌倒、坠床等意外发生。
5. 个人财产安全:请您保管好自己的私人财物,贵重物品交家属带回,押金条、就诊卡妥善保管,如 有遗失自行负责。
感谢您的积极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咨询处电话:0871-68279999
住院收费处电话:0871-68515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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