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外心血管医院院报 2011年08月 第72期
“亮剑”行动在“阜外”
本报讯(通讯员 杨 红)为了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北京”的战略要求,深入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配合火灾隐患排查“亮剑”行动,全力确保消防安全,我院于5 月23 日邀请西城公安分局消防支队宣教科的马云逸科长为我院职工进行了消防安全培训。院所党委书记李惠君,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丑承璋,副院所长王希振和顾东风,院所长助理李志远和李澎参加培训大会。会议由丑承璋书记主持,医院的中层干部和各部门的安全员共200 余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马科长向大家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市委、市政府把防火安全工作列为重中之重,要求彻底清查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安全隐患。她希望各单位明确工作目标,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同时也希望广大职工增强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马科长根据“亮剑”行动的主要工作内容,结合我院的工作特点,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本着“各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为我们进行了1 个小时的培训。
内容包括3 个部分:
1、贯彻学习消防法规,重点强调了以下3 方面
(1)《消防法》规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重点单位特殊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3)开展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做好病房防火。
2、总结近期发生的几起火灾的教训
最近北京市消防安全形势严峻,如朝阳区和平里居民楼爆炸、大兴火灾等事故,已经引起了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全市开展了防火安全方面的整治工作。5 月19 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范围的由驻京部队、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民营单位等法人和安全负责人参加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大会,公安部、市政府、市公安局等领导做了重要讲话。目前各区县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已经开始实施。
3、根据我院的具体情况提出3 点建议
(1)医院的空调一定要在使用前进行维护,电器产品不能长时间待机,用完及时关掉电源,如确有必要长期待机的用电设备一定要定期检查。
(2)院内凡是有人住宿的地方,包括彩钢板房,建议近期彻底检查,严格把关。
(3)在进行施工和设备维修过程中,一定要派专人进行勘测、检查、指导,做足防火措施。
最后,马科长说: 如何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和职责,我们各位领导的肩上责任重大,一定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制度化管理,广大职工积极配合,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会后,丑书记对马科长深入细致的讲解表示感谢,并强调指出:马科长的这堂课深刻地启迪和教育了我们,各部门要将会议的内容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各位作为一级责任人,要切实地负起责任,齐心协力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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